元朝宫廷画像绘制的忽必烈大汗像
中文史籍中为何没有马可·波罗的名字?
马可?波罗护送阔阔真前往伊利汗国一事,一直被视为是证实《马可?波罗行纪》真实性的有力证据之一。阔阔真一事见于波斯文与中文史料,前者为拉施特(Rashid al-Din)的《史集》(Jami’ al-Tawarikh),后者则为《永乐大典》(最早由杨志玖所发现)。然而马可?波罗的名字不见于波斯文与中文史料中这点,构成了吴芳思不承认此一证据的主因之一。然而罗依果认为《马可?波罗行纪》精确记载了三个使臣的名字以及其中两人死于途中一事。这点已经足以证明其叙述的真实性。至于马可?波罗之名未被记载之因,罗依果认为这只是说明马可?波罗并不像他声称的一般在使节团中有重要地位罢了。而杰克生则进一步认为这与中国将外国商人视为贡使的传统相关,但事实上商人在使节团中只是作为蒙古大汗之商业利益的官方代表,并不真正具有重要性,自然也就不会被记载入史册当中。
罗依果认为马可?波罗获得蒙古大汗的牌子,也是曾经来过中国的重要的证明之一。牌子,简单来说就是圣旨,有了它,使者可以任意征用他所需要的资源,各驿站也有义务提供使者膳食与马匹。他同时也澄清马可?波罗一行人一共拿到了七个牌子,而非吴芳思所称行纪中对牌子数目的记载有混乱的情况。根据罗依果的统计,1266年马可?波罗的父亲与叔叔在第一趟旅程中从忽必烈汗手中拿到一面;1290/91年波罗一行三人从忽必烈汗手上拿到两面;1293年三人从海合都汗手中拿到四面牌子。一共七面。牌子的数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吴芳思认为后来马可?波罗骗了马费奥的钱而导致争讼,其中牌子成为两人争夺的焦点。但是罗依果认为吴芳思误读了记载,因为原文并没有提到任何欺骗的行为,只是纯粹赔偿在特拉布宗(Trebizong)经商的损失罢了。
14世纪欧洲地图上的商队形象
很多学者认为马可?波罗没有来过中国的证据之一,就是在中文史料中找不到马可?波罗的记载。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其实有很多色目人来到中国,但也都没有出现在中文史料中。例如前述的方济会士孟高维诺,他的事迹也不见于中文史料。一般认为马可?波罗在忽必烈汗底下做的工作是属于幕僚或顾问性质的非正式工作,并不在有品级的中国官僚系统之内,也因此不会出现在中文史料中。
至于《马可?波罗行纪》中没有提到长城的问题,根据美国历史学者林蔚(Arthur Waldron)的研究,在明代以前其实不存在长城。因此在《马可?波罗行纪》没有留下相关记载就不成为问题了。
有关《马可?波罗行纪》的性质,杰克生作出了很中肯的分析:1) 该书是一部对已知世界的描述,而非马可?波罗本人的回忆录或旅行日志。在许多事情上,《马可?波罗行纪》提供了许多详实的资讯,以至于让读者很难相信在缺乏亲身经历者的口述下,鲁斯蒂谦能够编造出这些情节。马可?波罗也许未曾游遍中国,但是他似乎确实在中国与印度之间进行过海上探险。对于他们曾游历的地方,相关的记述多半是组织松散的。马可?波罗本人、行纪执笔者以及后世的传抄者等人在对中国的描述以及马可?波罗的地位上,确实有夸大其词的嫌疑。但是这并不能代表马可?波罗未曾到过中国或是甚至未曾跨越克里米亚。
马可·波罗前往中国及返回威尼斯的路线图
然而,即便吴芳思的怀疑论调已经遭受到许多反驳,但之后仍然有其他学者从不同角度支持其看法。例如2011年意大利学者彼得雷拉(Daniele Petrella)就从考古学角度出发,认为从日本考古发掘的船舰残骸显示,蒙古船舰应为三桅船。这与《马可?波罗行纪》中记载的五桅船明显不同。因此他认为其记载有问题,并怀疑其中国之旅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