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国诽谤案件的胜诉,章子怡松了一口气,也微博感慨诽谤对于其个人名誉的损伤,“19个月,将近600个日夜,对于一起诽谤案可能不算漫长,却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名誉和清白。”此外,在网站发表公开致歉声明后,章子怡继续就文中提及的“匿名来源”发难,“我们并不确定这样的损人是否利己,我们只确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2013年11月29日,章子怡民事控告《苹果日报》、《壹周刊》诽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经过审理高院裁定章子怡一方胜诉。不过,在美国官司正式宣布胜诉的前一天,有消息称章子怡已与被告方达成私下和解,更有所谓律师解读,称“会和解,绝对是媒体有‘部分’信息正确!”对此,章子怡发表严正声明,称将会对胡编乱造以讹传讹的行为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