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历万般事,是人生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三种活法。让孩子小小年纪,出来参与一下,起码是“历万般事”的一类。适当参与,对于孩子的应该是一件好事。但是,上电视毕竟不是个人的行为,是将孩子完全暴露在公众面前;孩子毕竟是孩子,该如何表现,事情最好给孩子说一下。像球球说王艳一天花5、6万元,总会让人感觉有点不靠谱。与球球说的王艳“疯狂”消费对比,吃零食显然花不了几个钱,可王艳却不让他吃零食,球球有意见也是自然的了:妈妈(王艳)一天花如此多的钱,而且是爸爸赚的,凭什么不让我用呢?当然,王艳作为一个明星,未必花的不是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