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于章子怡今年二月的三十六岁生日派对上跪地求婚,由于章子怡八年前透过优才计划成功申请成为香港人,所以她在三月二十九日在香港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根据香港《婚姻条例》,在发出拟结婚通知书后,双方要在三个月内结婚,即六月二十九日为最后限期。虽然在香港合法的婚姻登记署,未见两人的身影,但根据香港法律,在注册期内的新人,只要有牌照的律师在场,不论在家里还是餐厅,或是公园,反正在香港任何地方,都可以直接登记签署结婚协议。不需要艺人们到场,只要委托双方律师进行结婚证的登记,将两人的户口和材料照片等全权委托律师处理,三个月的登记信息只是一个对外公布的可以查询到的。但是汪峰和章子怡或许已经登记完成了。或者即使超过了日期,日后律师随时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办理登记手续。按照汪峰演唱会的流程来看章子怡每一场都到场。记者联系到汪峰方,对方表示汪峰本人想给大家一个惊喜,所以暂未公开婚讯。有可能就在他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公布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