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旧称黄梅调或采茶戏,是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也是与徽剧、庐剧、泗州戏并列的安徽四大优秀剧种之一。
黄梅戏唱腔淳朴流畅,以明快抒情见长,具有丰富的表现力。表演质朴细致,以真实活泼著称。成为演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2006年5月20日,黄梅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布地以安庆为中心,遍及中国。
黄梅戏角色行当的体制是在“二小戏”、“三小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上演整本大戏后,角色行当才逐渐发展成正旦、正生、小旦、小生、小丑、老旦、花脸诸行。辛亥革命前后,角色行当分工被归纳为上四脚和下四脚。上四脚是:正旦(青衣)、老生(白须)、正生(黑须)、花脸;下四脚是:小生、花旦、小丑、老旦。行当虽有分工,但很少有人专工一行。民国十九年(1930)以后,黄梅戏班社常与徽、京班社合班演出。由于演出剧目的需要,又出现了刀马旦、武二花行当,但未固定下来。当时的黄梅戏班多为半职业性质,一般只有三打、七唱、箱上(管理服装道具)、箱下(负责烧茶做饭)十二人。行当搭配基本上是正旦、正生、小旦、小生、小丑、老旦、花脸七行。由于班社人少,演整本大戏时,常常是一个演员要兼扮几个角色,因而在黄梅戏中,戏内角色虽有行当规范,但演员却没有严格分行。
1、正旦:多扮演庄重、正派的成年妇女,重唱工,表演要求稳重大方。所扮演的角色如:《荞麦记》中的王三女、《罗帕记》中的陈赛金、《鱼网会母》的陈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