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范冰冰不满台湾元和雅整形诊所擅用她的照片,做为诊所网站下巴整形广告宣传之用,提告求偿千万元台币(约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并要求登报道歉,台北地院前天调解,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差距过大,谈判破裂,近期将由法官开庭审理。
丝汉德指出,调解时只是说明类似案件判偿金额大都在20万至50万元台币之间(约在4到10万元人民币),且诊所当时负责员工也已离职,目前正积极清查照片来源,若法院厘清确实是诊所疏失,一定致歉并争取授权及原谅。范冰冰律师张本皓则指出,以范冰冰国际知名度及代言至少千万元以上价码,范冰冰不会接受元和雅提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