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界眼中,明星是最光鲜亮丽的,是强势群体;然而鲜为人知的是,面对侵权,他们也是弱势群体,也有自己的无奈。被代言、被盗名、肖像权被侵犯,种种问题让明星苦不堪言,不得已时,他们也举起法律武器,打起“面子”官司,可有时这种官司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又一个“3-15”到来之际,让我们看看明星遭遇侵权的“难言之隐”。
“被山寨”的悲哀案例还不仅于此,凭借一首《姑娘我爱你》走出大山、登上2010年央视春晚的民族歌手索朗扎西,连续三年遭到一个原名黄索南的冒名盗唱。黄索南不仅将自己的姓名改成相似的索南扎西,还演唱着索朗扎西代表作《姑娘我爱你》出席各种活动,虽然索朗扎西将索南扎西告上了法院,后者最终败诉,但索朗扎西的经纪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刚刚成名的索朗扎西也是个很大的打击。“我们深知我们不够红,不够受人关注,虽然对方败诉,可时至今日依然出席各种场合并演唱这首《姑娘我爱你》,这对于势单力薄的歌手索朗扎西来说,我们深感痛心和无奈。”他一再表示:“我们希望在‘3-15’来临之际,呼吁全社会关注娱乐圈的‘山寨事例’,这实在太多了,他们不但抄袭模仿,更冒名参加公开活动和代言。‘山寨明星’欺骗的不仅是正牌明星,更是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