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6点30分,如皋市公安局迅速发出通报,承认了照片的源头出自该局。“经初查,涉事人员系我局民警女儿(14岁)。该女民警已被停职。”
如皋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不便透露其他细节。
澎湃新闻联系上了委托律师王军。王军表示,女孩和家长都要承担责任:“14岁女孩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而孩子的妈妈作为监护人,既是家长,又是公安局民警。在承担监护不力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职务疏漏的责任。”
据王军介绍,该帖子目前已被删除。那么,两位明星打算如何进一步追究?
王军告诉澎湃新闻:“这个得看当事人(李易峰和杨洋)的意愿。虽然删除了,但照片还是造成了一定的传播。我们打算看一下这件事情后续的发展,以及给两位明星造成的影响,然后再做决定。”
此事件,也引发民众对公安系统保护隐私能力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