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许晴与王志文拍摄电视剧《皇城根》,两人互生情愫公开恋情,被人们称为“金童玉女”。然而两年之后,王志文突然离开北京回到上海,他们的恋情也戛然而止。
之后传闻是在98年,某报刊登了一篇“女明星哭诉”的文章,称新加坡富商要求这位女明星在3年内不许接戏,不准谈恋爱等等,根据猜测,大家把矛头对准了当时正在新加坡发展的许晴,对此许晴一笑了之。然后事隔多年后的06年,这样的麻烦又找到了许晴,这回男主角换成了社会地位极高的金融界人士,某银行行长。许晴在传闻中成了被该人包养的情妇。面对这家周刊白纸黑字的报道,许晴这次选择了打官司并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