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考察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这也被认为是植入他人作品是否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因为合理使用和侵权使用只有一步之遥,判断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使用最终总要落脚在行为的结果上。合理使用并不是排除一切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发生,而是要将这种损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使用就应当是许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值得提出的是,对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害,不但包括现实损害,还包括潜在的市场利益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必须是有边界的。那么,如何确定这种影响的边界呢?其关键,在于判断“替代作用”。所谓“替代作用”是指,因为使用他人作品,导致对他人作品形成市场竞争,最终导致他人作品的市场销售量下降和利润减少,等等。换言之,如果使用他人作品的结果是替代了原作品而不是创造了新作品或新产品,就不是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