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华与赖昌星同居
赖昌星出100万要董文华陪一晚,她答应了。当她和赖“那个”的时候,她不知道赖暗中拍摄他俩“那个”的全过程。由此赖就牢牢的掌握了她,拿此要挟,否则就公布于众,让随叫随到,她的演艺事业只能放弃。
赖让她陪谁就得陪谁。这也是赖控制高官的手段
赖昌星赠送她的“感情费”是在京城一幢价值700多万元的别墅,外加两三百万现金。
赖昌星是在24岁那年结婚的。妻子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当地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曾明娜也是晋江人,小赖昌星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周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在当地农村是很普遍的。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
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倒也融洽。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挡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政权,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眼下,她随夫逃亡加拿大,是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
赖昌星的第二个女人姓蔡,石狮人。是赖昌星在石狮办服装厂时结识的。当时的蔡某也是做服装生意。接触久了,暗生恋情,继而同居,生下一子。据赖水强介绍,这位蔡某人挺聪明,又极乖巧,不争名份,死心塌地跟随赖昌星。曾明娜对她毫无办法,只好认了。惟一的条件就是,生不见面,死不同穴。既顾大局,又讲原则。可见曾明娜也非等闲之辈。
后来,这位蔡某也带着儿子到香港定居。儿子由赖昌星和她共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