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情路坎坷 皈依佛门?
身陷“包养门”
有关许晴最早的传闻是在1998年,某青年报刊登了一篇“女明星哭诉”的文章,称新加坡富商要求这位女明星在3年内不许接戏,不准谈恋爱等等,根据猜测,大家把矛头对准了当时正在新加坡发展的许晴,对此许晴一笑了之。然后事隔多年后的2006年,这样的麻烦又找到了许晴,这回男主角换成了社会地位极高的金融界人士,许晴在传闻中成了被该人包养的情妇。面对这家周刊白纸黑字的报道,许晴这次选择了打官司并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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