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四点多各路宾朋都到婚礼现场,大家也都忙着拍照,很多人也在发微博。婚礼开始时我坐在第二排,专门问了可不可以拍照发微博,得到家人肯定。我拍到了关键的图片,并发到搜狐微博上,不是因为我在抢,而是因为动作娴熟,成为网上的首发图片。
5)。晚宴开始后,听说台湾媒体在外面抱怨,主持人第一次在台上说大家不要拍照发微博,我才知道婚礼的媒体报道权利给了台湾媒体。大S的助理也到我的餐桌告诉我不要拍了。我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记录了一下现场感受。事情就是这样。
总结一下,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而且觉得微博这种新兴的自媒体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鉴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