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随即发表声明对此作出回应称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没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
声明如下:
昨天下午周四六点接到来自台北一律师事务所的传真,代表大S要求我在婚礼发微博图片一事公开认错并道歉。我先讲一下事情的经过:
1) 我在2月12号与汪小菲通话关于租借场地搞相亲大会,汪小菲当即邀请我当他的婚礼的伴郎。我问及搜狐娱乐和微博要不要现场报道,汪说到时再说。
2) 我于3月22日早晨到达三亚,跟汪总秘书通话,了解时间地点,我说要不要搜狐参与一些报道,她说跟汪总问一下。小菲正忙,我就没有直接打电话给他。
3) 我于下午两点到达婚礼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发微博,并得到主办方家人默许。3点钟在楼下吃东西时,主办方一秘书找到我,说因为原本四个伴郎,四个伴娘,其中一个伴娘没有到,我因为到的晚,没有参加彩排,所以我就不用当伴郎了,我其实挺高兴,可以四处走动了,我说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