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网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得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侯瓒、侯懿珊诉侯跃华、郭晓小、牛成志、刘一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协议。据承办法官介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此,本案在双方达成协议后,法院并没有制作调解书,已经做结案处理。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因当事人并未将协议书提交法院,故法院无法对外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