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别墅私搭乱建 李湘被判拆除违建
节目主持人李湘在其别墅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私建阳光房,并且对城管部门的责令改正要求置之不理,结果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李湘拆除搭建建筑,恢复原状。李湘不服,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李湘的这栋别墅位于朝阳区京顺路,别墅区由北京仁必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05年10月,李湘的别墅在装修时,沿别墅北侧地基加筑了台阶,在别墅北面东侧搭建了二层阳光房,在别墅北面西侧搭建一间平房,另将别墅北面一层中间的窗户拆改为进出后花园的通道门。而在李湘签字的《物业管理公约》上,双方明确约定“禁止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批准,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外貌、外墙颜色、设计用途功能及增建其他建筑物等”。
为此,物业公司多次要求李湘停止改建并恢复原状。
据了解,李湘的这栋别墅是在正对湖边的位置自建了一个两层的阳光房,非常显眼。随后,朝阳城管大队向李湘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这种“擅自搭建阳光房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责令于6月21日8时30分前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但李湘仍未改正拆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