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宣告后,该老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进行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章公民、第一节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中8规定:
在诉讼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认定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先作出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确认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扩展资料: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一)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二)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
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以情感的异常高涨或低落为特征的精神障碍性疾病。若该人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属于不能完全辨认的,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需明确的话,需要进行精神病相关的鉴定。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2、若该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宣告后,该老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进行民事行为。
双相情感障碍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在作案时处于发病期,经鉴定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在作案时处于缓解状态,经鉴定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司法鉴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发时的精神状态、作案动机、作案手段等,最终的判定结果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双相情感障碍不吃药也有治好的可能,取决于特定的疾病严重程度。如果自己能够积极治疗,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如果症状轻,自己也非常努力的调节心态,就可以好起来,如果比较严重,是要考虑药物的治疗的, 通常使用心境稳定剂的,比如锂盐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出庭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在婚姻案件中,10岁大的孩子目睹了父亲对母亲的家暴行为。这个孩子对该行为具有认知和辨别能力,就可以出庭作证。
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出庭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向情感障碍如果情况比较严重,也是要强制进行住院的,因为医院里的医护人员也是相对应的专业一点,对病人也是可以起到一定帮助作用的,如果只是轻微的双向情感障碍,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一些药物来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也要让病人保持良好的心情,不要言语刺激病人,不然也是会加重病人的病情。
只是太紧张了,情绪堆积导致的。你要尽量不吃辛辣油腻刺激食物,多吃果蔬。放松心情,多运动,这些都有助于缓解你不适的感觉,努力提高免疫力。不要去刺激有异常感觉的部位,看看自己喜欢的书籍或者视频,分散你的注意力,别去关注感觉不舒服的部位。
强迫症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强迫症是患者有自知力。该病是患者不好的心理习惯,其它的和正常人一样。所以说强迫症“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