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原婚姻法41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在民法典1064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条向,字文豹,襄阳宜城人。父向朗,字巨达,东汉末为荆州临沮县长,投奔刘备后,历任秭归、夷道、巫(山)、夷陵四县都督、巴西太守、牂牁太守、房陵太守、步兵校尉、丞相长史、光禄勋,官至左将军,封显明亭侯。
从兄向宠,历任牙门将军、中部督,官至中领军,封都亭侯;从弟向充,仕蜀历任中书郎、射声校尉、尚书,仕晋官至梓潼太守。
答: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新婚姻法46条的内容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新婚姻法46条的解读
本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第108条,总共只有51条。
不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倒有第108条。其内容如下:
《民法典》总则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一百零八条:[非法人组织的参照适用规定]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十七条至第七十五条有关内容)。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目前没有第171条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来说,不是非常复杂的离婚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是3个月。也就是说一审审理最长是3个月。
婚姻法没有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六章,5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都没有“119条规定”,也许将来会有的,待有了再告诉你。
黄奕,张雨绮,如果再婚就是三婚了,袁立已经是三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