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2、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单身证明怎么开:
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你可以到中国大使馆开具证明就可以。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单身证明怎么开:
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淮北单身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单身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构,了解详细信息。同时,单身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需要在有效期内使用。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符合证明格式;找单位或当地居委员(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注明单身信息等;最后署名单位、盖章、日期。
开具单身证明所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
当地派出所就能开,找你的妈妈
单身证明顾名思义就是为未婚人士所开具的证明。其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当事人截止到目前是否在相关部门有过结婚登记的书面证明,国际之间频繁的交流,各国之间是允许国外人士在本国领取结婚证的,因而无法确认国外人士在本国是否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各国之间都是存在重婚罪的,因而外国人士想要在本国之外领取结婚证的前提既是提供单身证明文件。印尼单身证明由于证明印尼籍自然人单身的文件,通常用于印尼籍人士在中国领取结婚证等事宜。
你好 都是一个证明。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者,可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未婚证明就是证明自己没有过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已婚或离异都不能开具这个证明,这个证明一般用来办理贷款、购房、政审。
单身证明是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需要当事人先到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介绍信/证明才行。目前无法开具单身证明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民政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发出的一个通知,今后非外事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现在如果却因正当事宜必须开具单身证明的,需要当事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先到当地民政局查询是是否有婚姻记录,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为当事人进行查询,但是不会开具任何的证明。
接下来当事人可以要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他们的办公电话,并说明开具的这个单身证明的用途,之后,当事人带上刚刚准备的材料,去当地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
在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上去,计生办会致电民政部门或是在系统中直接查询的,之前准备的电话号码可以直接提供给他们。他们致电或查询完毕后就会为您开具相关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