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案中,吴某对死者黎某的行为,共分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死者黎某被追赶时逃跑,不小心落水后,吴某为了抓住他,虽然朝其扔了两块石头,但未打中,虽然使用了一定的暴力,但程度很轻,没有造成危害,同时很快让其上岸了,没有给黎某造成伤害。
后一个阶段,吴某被黎某某突然推入鱼塘,导致其和死者黎某一起掉到水里后,吴某因年龄较大,为了自救,推开黎某,属正常反应,其行为不违法,不属伤害黎某的行为。
同时,吴某上岸后,积极报警,对黎某进行抢救,因此,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全文:
【案情简介】广东茂名,60多岁的老农吴某,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他承包了一口鱼塘养鱼,以此为生。
事发当天夜里,吴某失眠,难以入睡,想起经常有小偷偷鱼,他便起床拿着一根手电筒,去鱼塘查看。
没有想到的是,他正好看见有人在偷鱼,他连忙追赶,见有人来,偷鱼的男子起身逃跑,其中两人跑掉了,一人却掉入了鱼塘里。
吴某沿着鱼塘岸边,一边追赶逃跑的两人,一边朝水里扔了两块石头,但是没有砸中人。
一会儿,水里的偷鱼男子爬上了岸,吴某便抓住他的衣服,质问他为何要来偷鱼。
就在这时,已逃跑的两人,又返回来了,为了营救同伴,其中一人推了吴某一把,结果吴某和此前掉入鱼塘的男子,两人一起被推下了水里。
在水中,偷鱼的男子似乎不会游泳,他奋力挣扎扑腾,期间试图抓住吴某的手,吴某为了自救,推开了该男子,自己爬上了岸。
在岸上,吴某清醒过来后,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到来后,他们一起寻找该男子未果,第二天,该男子被发现淹死在了鱼塘里。
警察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发现,鱼塘边遗留有两双鞋、三根鱼竿,以及两条罗非鱼。
经调查得知,死者为黎某,当时推吴某二人下水的男子为黎某某,另外一名男子为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随后,公安机关对吴某和男子黎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法院审理时,死者黎某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吴某和黎某某一起赔偿黎某死亡的各项经济损失。(案例来源,广东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1、本案吴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理由是,死者黎某第一次落水,掉入鱼塘时,他没有进行抢救,反而朝其扔石头,存在过错。
第二次吴某和死者黎某一起掉入鱼塘后,他推开黎某,仍然没有进行积极抢救,最终导致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遂作出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附带赔偿死者黎某近亲属414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