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鸡
据说,远古时代的龙是没有角的,那时的龙在地上生活。它凭着自己身强体壮,能飞,善游,想当属相,也想当兽王,取代虎的地位。于是,人间产生了龙虎斗,结果是难分难解。
最后,玉帝觉得它们斗得太不像话,下旨叫它们来天宫评理,临行时,龙想到自己虽然高大,却不及老虎威风,怕玉帝小看自己,当不上兽王也排不上属相。
这时,龙的小弟蜈蚣出主意:“公鸡有一对漂亮的角,不防借来戴上,这一定会给龙大哥添几分威风。”龙听大喜,便同蜈蚣来找公鸡借角。
公鸡听说龙要借它的角,死活不肯,龙一见急了,对天发誓道:“如果我不还你的角,回陆地就死。”蜈蚣也在一帝担任保道。“如果龙大哥不还你的角你一口把我吃掉。”公鸡见蜈蚣作保便把角借给了龙。
龙和虎到了天宫,玉帝见龙和虎都十分威风,便下令龙虎都作兽王,虎为陆地百兽之王,龙作水中水族之王。虎既然可以当属相,龙也可以成为属相,只不过得在后面一些。
于是,龙和虎皆大欢喜,告辞玉帝回到凡间,回来后,龙心里想,如果把角还给公鸡,水族们见我这么丑能服我管呢?于是决定不还公鸡的角,一头扎进水中,现也不上陆地了。
公鸡见龙不还角,气得满脸通红,也迁怒于蜈蚣,蜈蚣吓得从此钻进石缝中。
今天我们还可以见到,公鸡的脸总是红的、蜈蚣也难得爬出地面,公鸡见到蜈蚣总是一口一个吃掉,并且总是在喊:“龙哥哥,还我的角!”而龙呢,再也没有到陆地上来了。
鸡与鸡区别在于就是公鸡和母鸡,公鸡不下蛋,母鸡下蛋
欲望是人的一种原始的冲动,它是感性的;而婚姻是感情和道德,法律结合的产物,更多的是意味着责任和义务 。需要理性 。
时间久了爱会变强但欲望会变弱,随着两人变得更亲密爱也会变得更坚固,但欲望更为短暂,当x.y消退后欲望也会消退,如果一段感情只靠欲望维持下去,两人必然就会缺乏互相恋爱的基础,欲望的感觉就像坐上刺激的过山车,但这种感觉只能靠肉体的愉悦来维持,到了真正需要经营一段感情的时候两人的关系要么演变成爱要么开始破裂。所以,婚姻中我们需要欲望,但是,更需要责任和义务。彼此多一些理解和包容,才能和谐美满!
1、爱情的本质是吸引
爱情是相互吸引的结果,人们常说“异性相吸”,两个人只有相互吸引,才能够产生爱情,这和爱情的特点有关。
心理学家斯滕伯格提出了爱情三角理论,他认为每个人的爱情虽然有所不同,但是每段爱情几乎都由亲密、激情和承诺三个成分构成。
其中激情是一种动机或者是驱动力,主要特征是性的唤醒和欲望,简单来说对某个人有感觉、一见钟情,这就是激情在起作用,这能够证明爱情的本质是吸引。
2、婚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
如果说爱情只需要两个人互相有感觉就能产生,那么婚姻的本质就是双方各取所需的价值交换。这是因为婚姻的付出是双向的,任何一方不遵守共同制定的规则,都会导致婚姻破裂。
心理学家罗兰·米勒在《亲密关系》一书中提到,亲密伴侣在一起有相互依赖性。具体来说,两个人的生活是相互交织的,任何一方的行为都会对另一方的思想、行为产生强烈的影响。
比如婚姻中妻子不喜欢丈夫总是随手乱丢自己的脏袜子,久而久之丈夫就会习惯自己主动把脏袜子丢进洗衣机里。丈夫因为妻子而改变了自己的习惯,妻子一定也会在生活中因为丈夫而改变自己的行为,这就是婚姻的本质,婚姻中双方都会进行价值交换。
人类婚姻史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按照自然法则来说的话,就是异性相吸使的人类生命繁衍生息的活动。要说到婚姻吧,其实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环境有着不同的形式,所谓的形式并不是仪式,而是婚姻的结合模式。
婚姻的起源是什么?
在原始时代便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其实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的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得哺乳类生命可以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与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的话,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从科学角度来看的话,如果没有婚姻,就会血统混乱,会不利于人类的优良繁衍,就好比如清朝的皇族。原始人类其实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
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去。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挺好的习俗。人后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便产生了婚姻制度。
婚姻的起源是什么?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来自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又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与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所以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的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与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变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所谓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然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x.j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这便是婚姻的故事。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需要相互理解,包容。都说婚后生活就是一地鸡毛,涉及茶米油盐,更多都是女人付出更多,如果女人有工作不是全职太太会更累,一边要把工作做好,一边要把小家照顾好。会让人身心疲惫,在这时候就需要丈夫多体贴,多分担一些家务。这样的日子才能长久幸福下去
林语堂婚姻家庭林语堂婚前曾有两位恋人,妻子廖翠凤是他的第三位恋人
育有三女,长女林凤如 (如斯)、次女林玉如 (太乙)、小女儿林相如
廖翠凤是鼓浪屿的首富廖家的二小姐
虽然廖翠凤的母亲认为林语堂家里太穷而有异议,但廖翠凤还是坚决果断地和林语堂在1919年1月9日成婚,结婚后,他征得廖翠凤的同意,将结婚证书烧掉了,他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
婚后不久,林语堂和廖翠凤到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攻读硕士学位
尽管婚后生活清贫,但林语堂认为,“只有苦中作乐的回忆,才是最甜蜜的回忆
”他认为婚姻并不是以善变的爱情为基础的,而是爱情在婚姻中滋长,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是可以与日俱增的
林语堂夫妇在五十周年结婚纪念日时曾经表示他们“金玉缘”的秘诀就是“给”与“受”
婚姻是两个互见倾心的人经过几年的磨合而心贴心谁也离不开谁走到一起的俩个人,他们可以为心爱的人吃苦受累而终身无怨无悔。
婚配是男女双方到了一定的岁数不得己而被搓和在一起的两个人,他们结婚后才慢慢的了解对方再慢慢的适应对方,慢慢经过生活的打磨而为了家庭负责的两个人!
家庭是从婚姻初头的,婚姻是家庭形成的前提条件。认得家庭就必须认得婚姻本身及其婚姻与家庭的关系。 婚姻是男女两性匀称的社会形式,是为必定社会制度所指定的夫妻波及。从展现形式上,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生理匀称,从实质上看,则是男女两性一种特指的社会匀称。它既拥有天生属性,更拥有社会属性。男女两性的差异和人的性本能,是婚姻在生理上分寸;也是男女两性构结婚姻波及的天生条件,人到必定的年岁,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开窍,天生而然地会产生对性的需求,而妙年男女两性间的婚姻波及,则是如愿这一需求的合理的、固定的、直接的门径。但是人是有社会性的,人的性行为,特殊于动物,乃是拥有社会规范的爱情行为,它的确会受到社会法律制度、社会风尚和情操观念的制约。因此,并非集体的两性匀称都能成为婚姻波及,只有合乎必定的社会风尚和法律制度的两性匀称才是婚姻。 既然婚姻受社会法律制度、社会风尚和情操观念的制约,因此,在特殊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特殊时期,婚姻形式也就多种多样。人们缔成婚姻的念头也各不一致,有繁衍型、政治型,但就集团人类而言,缔成婚姻的目标,不外有三:其一,如愿生理的需要;其二,设立婚庭繁衍后辈使种族得以不住;其三,过饱满行运的生活,履行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前者属于人的天生属性的需要,后者属于社会属性的需要。 那么,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方便说来,婚姻是家庭的分寸和纽带,而家庭又是婚姻的组合形式。它们是同时发生的。首先,家庭自婚姻始,没有婚姻也就没有家庭。次要,婚姻的露出,意味着露出了为社会所承认和规范的较固定的两性匀称单位(即家庭)。第三,婚姻仅意味着夫妻波及,家庭不只包括夫妻波及,还包括由这种波及进度起来的父母子女波及及别的亲眷波及,家庭制度比婚姻制度更繁难,更完整。
婚姻家庭的属性
1、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它是婚姻家庭有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显著的特征。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是婚姻的生理学上的基础。通过生育而实现的种的繁衍和由此而形成的血缘联系,是家庭这一亲属团体的生物学上的功能。通过两性结合、生育行为而实现的人口的再生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生理学和生物学领域里,某些自然规律同样也是作用于人类的婚姻家庭生活的。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婚姻家庭立法应当考虑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例如:法律不承认同性结合具有婚姻的效力,以到达法定婚龄为婚姻成立的必备要件,以当事人有一定范围的血亲关系相患特定的疾病为婚姻成立的障碍,以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成立的障碍或离婚的理由等。
2、社会属性。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自然的产物。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和血缘联系等,只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条件,而不是婚姻家庭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