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农历马年,地处中国北方的绥远举行了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经过热烈讨论后,通过了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决议,原来的省会归绥划入了拥有广阔草原的内蒙古自治区,后来更名为呼和浩特。
重大事项经过人民代表“讨论-投票”最终决策,这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人民民主制度”的一种践行。在绥远参与讨论的人们当时并不知道,这项制度将在这一年晚些时候以《宪法》的名义在中国的土地上正式确立。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61岁的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宣告了这次会议的使命——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中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参加大会的代表总人数1226人,包括了当时中国所有的民主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也囊括了中国各民族、各阶层。
这次会议成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里程碑。1954年9月27日下午5点45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从大会现场——中南海怀仁堂向听众播出了毛泽东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消息,早已聚集在收音机旁的人们听到消息后一片欢腾。
6亿中国人民把目光转向北京,而五年前,他们还叫这座城市“北平”。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在周恩来略显激动的声音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设于北平市,同时将北平改名为北京的决议。
这座城市从此见证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12次,全国政协会议共召开13次,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在为实现党和国家总任务、活跃国家政治生活、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扩大国际交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8年,中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恰逢了又一个马年。和《宪法》同一年诞生的孩子们迎来朝气蓬勃的24岁,他们将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奉献青春和智慧。也在这一年,“两会”每年召开被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作为具有中国国情特点的制度安排,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之一。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985年起,“两会”更是固定在每年的初春时节召开,以便在当年更早更好地商讨国家大政方针、谋划建设发展大局。
一个又一个春天,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2012年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起始之年,这一年起,“协商民主”也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高频词。从十八大报告首提、三中全会部署,到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着重论述,再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印发,“协商民主”从理论走向实践、从丰富走向拓展。
2015年两会,习近平在参加民革、台盟、台联的联组会时,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