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史学,当代西方社会史学中的重要分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新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E.霍布斯鲍姆和E.P.汤普森为代表,20世纪中叶逐渐形成。霍氏在《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中,系统地阐释了研究“社会整体历史”的观念,强调社会史是全社会的历史,“不像经济学或其他用连字号连接的历史,社会史从来就不可能是一个专门化学科,因为它的主题不能孤立起来”。这样,社会史从研究领域迅速扩大这一现实出发,就必须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理论、原则和方法,促使和社会科学其他相关的学科建立密切的联系,广泛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自1950年以来,社会史的形式和进步不仅得益于其他社会科学的专业机构、方法和技术,而且也得益于它们所研究的问题。”针对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非难,他明确指出:马克思“保持了对历史进行任何充分研究的根基,因为迄今为止只有他一人尝试系统地阐释一种从总体上贴近历史的方法”。在他看来,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从总体上撰写世界历史是不可能的。
1942年,英国著名历史学家G.M.特里维廉在《英国社会史》中,提出“撇开政治的人民史就是社会史”,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将社会史和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专史研究明确区分开来,而将社会史研究仅仅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婚姻、家庭、人口等问题,以及民俗民风等闲暇内容联系在一起。特里维廉的定义代表了传统社会史的主流观点,而“新”社会史则强调“整体的历史”。与此认识相关联,新社会史学还强调由研究精英的历史转为研究民众或民众集团的历史,即提倡由“底层往上来看历史”,以及“自下而上的历史学”或“自下而上看的历史学”。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更为准确、更为全面的社会历史图景。
这种认识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早期年鉴学派的观点。年鉴学派奠基者之一M.布洛克在1913年著有《法国农村史》,对法国农民和法国农村有精彩的历史描述。这一理论在新社会史的研究实践中也具体体现出来,并取得显著的成就。
20世纪中叶以来,在新社会史学派历史学家的著作中,工人、农民、市民等劳动大众从历史的幕后走上历史的前台。汤普森代表作《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1963年问世后多次再版,译成多种文字,成为大学历史系的经典教材。他研究近代英国农民问题的《辉格党人和狩猎者》(1975)和《大众民俗》等,同样获得好评。产生于英国的新社会史学,不仅在欧美国家,而且在国际史学界日益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