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唐代: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这首诗大致写在李白生活在湖北安陆时期。这时,他经常到襄阳地区游玩,与比他大12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首诗的风格自然优雅,刻画了孟浩然的优雅形象,表达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作者非常敬重孟浩然,他为人高尚,风神俊朗,才华横溢,举世闻名,很直接的表达了作者对孟浩然的敬佩之情。这个“爱”字应该说是贯穿全诗的感情线。“风流”并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不自重等等,而是指孟浩然超凡脱俗的才华和品格。这一句总领全诗,下面作者用更多笔墨展开来描述。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孟浩然少年和老年时期的高尚品格和生活情趣,少年时期不追求功名利禄,等到老年时期又选择归隐山林,抛却红尘俗世,隐含着无限的景仰之情。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孟浩然常常醉酒,但是却很有气质与格调,高雅非凡,他胸怀豁达,不斤斤计较,也不追求名誉和权力。“中圣”其实是在化用典故,作者引用了曹魏时期徐邈的故事,徐邈也喜欢喝酒,所以他习惯将清酒叫作圣人,把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饮酒大醉的意思,这一化用又与“事君”形成了精巧的对偶结构,在形式和情感上相呼应,浑然天成!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他有高山般的人物品质,我又怎么能仰望他呢?只有在这里向他芬芳的道德光辉深深鞠躬!尾联直接抒情,进一步升华情感。孟浩然不爱慕虚荣,他淡泊的性格被写得如此生动。在此基础上,自然要深化和丰富全诗的抒情性,并将其推向g.c。仰望群山的形象使景仰之情具体化,但群山太高了,所以有一种“安可仰”的叹息,所以我们只能在这里向他高尚的品格鞠躬。这是一种比一般写作更高层次的崇拜,诗的结尾就是这样动人心魄的赞美。
这首诗具有语言质朴的特点,整首诗的结构采用抒情与描写相结合的方式。一开始,作者提出了“吾爱”的含义,立马非常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景象,揭示了“可爱”之处,最后归结为“敬爱”。整首诗的感情娓娓道来,与诗人以前那种豪迈开阔的气势有所不同,就如行云流水般悄无声息又浸润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