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简谱,是指一种简易的记谱法。
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两种。
一般所称的科谱,系指数字简谱。
数字简谱以可动唱名法为基础,用1、2、3、4、5、6、7代表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级,读音为do、re、mi、fa、sol、la、si,休止以O表示。
每一个数字的时值名相当于五线谱的4分音符。
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那时有一个天主教的修道士名为苏埃蒂;他用1 2 3 4 5 6 7来代表七个音来写谱教歌,尔后写了一本小册子名为《学习素歌和音乐的新方法》,那时西方人极注重发明创造和版权等个人成绩,才被即载入史册。
17世纪时瑞士人,名卢梭;1742年在法国巴黎向科学院宣读了一篇论文《音乐新符号建议书》再提这“数字简谱”,因当时他写《忏悔录》一书,反而名声大增。
人一出名,书也出名,《音乐新符号建议书》也被人重视了。
18世纪中叶此后,又有一批法国的音乐家、医生、数学家等把“数字简谱”加以整理,完善。
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韦3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
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被称为“加—帕—谢氏记谱法”。
在1882年这种记谱法传入日本,1904年再由沈心工等传入中国。
1904年沈心工编著出版的《学校唱歌集》是中国最早自编的一本简谱歌集;之后逐步普及到各地的学校,30年代随着救亡歌咏运动的开展,简谱得以在群众中广泛流传。
关于字母简谱,主要为美英等国所通用。
其中如H.C.格洛弗首创,J.柯温完成的可动唱名法。
它以d、r、m、f、s、l、t,7个字母作为基本音符,其中除第7音读作ti外,其余各音与数字简谱的读音一样。
有关半音的记法:遇升高时一律加e,降低时一律加a,高八度在右上角标1,低八度在右下角标1。
其时值及节拍则以纵线表示强拍,双点表示弱拍;横线表示延长,单点表示数音连结成一拍。
由于简谱的记法与中国的工尺谱(流行在中国民间的一种文字谱)相当接近,在中国简谱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就世界范围而言,中国是把简谱吸收的最好、最发扬光大的国家。
而五线谱,通过教育体制,以西方为中心的音乐教育,已基本流行于各个国家,在院校里也是必修项目之一,它为世界音乐统一于一谱提供了基础。
在中国简谱的发明者是李叔同。
在中国简谱的发明者是李叔同。
钢琴谱即五线谱: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记谱法。
在五根等距离的平行线上,标以不同时值的音符及其他记号来记载音乐的一种方法。
五线谱的前身可追溯到中世纪的纽姆记谱法及有量记谱法。
纽姆谱以横线为标准,用符号表示音的高低,但不显示音值长短。
从7世纪起,这种记谱法出现于欧洲天主教堂内,最初只用1根线代表F音高,11世纪经阿雷佐的圭多逐步发展成4根线。
规定音高为d、f、a、c,并将f线画成红色,c线画成黄色(后成为五线谱中高音及低音谱号的起源)。
13世纪有人使用第5根线,成为五线谱的前身。
16世纪又有加线的办法,使音高的记载更完备。
有量记谱法为13世纪科隆教士弗兰科创始。
这种记谱法用音符、休止符和记号严格规定了音的长短,是对纽姆谱的补充和丰富。
在1450年左右,音符是涂以黑色的,称为有量黑符,以后改用空心音符,称为有量白符,这种记谱法在西方使用到17世纪左右。
五线谱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出现,到17世纪逐步完善,18世纪开始定型而沿用至今。
如小节线原用于文字谱,17世纪末被五线谱所采用;升降记号通用于18世纪,表情记号取有量记谱法;装饰音记号源于纽姆谱,17世纪系统化用于五线谱。
五线谱传入中国,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是1713年的《律吕正义》续编,书中记述了五线谱及音阶、唱名等。
五线谱在中国逐步流传和使用,则于19世纪中叶以后随西方传教士的传教及新学的兴办而有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