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艺人有没有肖像权?

2024/10/22 11:59:23 作者:佚名 来源:伊秀娱乐网
明星艺人有没有肖像权?

一、明星艺人有没有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未经本人同意,擅用他人肖像创制表情包构成侵权。

1、可能侵犯肖像权。肖像权属于民事权益的一种,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是与特定人物形象形成对应关系的图片、剧照、漫画、卡通形象等,都涉及肖像权。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现实是这些明星不可能追查你发做一张明星照片的,所以小范围发,没人会真的查。

二、侵犯明星肖像权的处罚?

一般就是要你赔钱,第2个向公众道歉呗。

三、淘宝商家侵犯明星肖像权怎么处罚?

处罚一:淘宝被投诉肖像权侵权,会被平台进行扣分处理。

淘宝上虽然对于肖像权侵权的行为打击得比较严重,但是商家是第一次不是故意故意或者轻微违规且造成影响较小时,淘宝平台一般会给卖家给予一次自检自省不扣分、改过自新的机会,会让卖家主动自行删除被投诉侵权的商品及信息。所以当淘宝被投诉肖像权侵权时,要及时改正过来。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个人投诉肖像权侵权的话,卖家的店铺会被扣2分,如果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个人投诉投诉肖像权侵权,就视为重复侵权,卖家的店铺会被扣4分。

处罚二:淘宝被投诉肖像权侵权,店铺的经营受到影响。

  淘宝被投诉肖像权侵权成立的话,淘宝平台对商家进行扣分后,其中受到最大的影响是店铺,若是卖家因为肖像权侵权而被扣许多分,整个店铺就会被平台隐形降权,卖家之前的热销产品排名由前面被挤到后面。

  比如商家的aluk服装很热销,在之前排前10名,卖家被扣分后就会隐形降权,排名可能出现在100名之后,而且有可能搜索关键词也难以找到,如此一来,店铺热销产品失去竞争优势,就会导致店铺的流量大大减少,从而淘宝商家的店铺经营受到严重的影响。

处罚三:淘宝被投诉肖像权侵权,会被限制使用淘宝的各种功能。

  如果淘宝商家的肖像权侵权被扣分后,并且扣分严重的话,淘宝平台根据卖家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来采取下架和删除宝贝,并且严格监管卖家宝贝、搜索屏蔽宝贝和删除卖家店铺相关信息等等。

  不仅如此,淘宝商家被限制使用淘宝的各种功能,在宝贝发布特定功能、宝贝发布数量、发布特定类目宝贝、发布宝贝、发货、使用阿里旺旺、创建店铺和会员登录等淘宝功能都被限制使用,从而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所以淘宝商家要重视淘被扣分,不要等到淘宝功能被限制使用后才恍

然醒悟。

四、明星头像做杂志封面侵犯肖像权吗?

要看明星是否同意..

如果没有经过那个明星的同意..

那么就是侵犯了肖像权..

还有要看是什么杂志..

如果是好的.. 不算严重..

反之..不仅侵犯了肖像权.. 还侵犯了名誉权..

五、侵犯明星肖像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

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要看造成的损害大小而定,一般由法院判决。

六、用明星的照片做手绘算侵犯肖像权吗?

明星属于公众人物,只要你制作的明信片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诋毁明星形象就不算侵犯肖像权。联不联系粉丝会无所谓,因为他们还是代表不了明星本人的意愿。

七、鬼畜那些明星算是侵犯肖像权吗,比如说基尼太美?

是否侵犯了蔡徐坤的肖像权,取决于B站是否具有盈利目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才侵犯了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因此,如果B站在制作、传播鬼畜视频恶搞蔡徐坤时,具有盈利目的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获利的,那么则侵犯了他的肖像权。相反,如果B站没有盈利目的并且在事实上也没有盈利的,当然没有侵犯蔡徐坤的肖像权。当然,所谓的盈利目的,不局限于通过收费等方式来传播视频,还包括通过传播流量来赚取收益。在如今的网络社会,有着“流量为王”的社会现实,B站发布蔡徐坤的鬼畜视频,如果获取了巨大流量,那么多半就会获得较多收益。所以,B站究竟有没有获得盈利,其实不能一概而论。当然,无论B站是否侵犯了蔡徐坤的肖像权,但确实涉嫌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因为鬼畜视频,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他的个人形象,也降低了他的社会评价,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八、把明星头像当作自己的微信头像算侵肖像权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九、什么叫做肖像权?

按照民法理论,所谓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适用权利人的肖像盈利的。最关键的就是要有盈利的目的,如果没有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虽说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并不表示其行为就合法,就不侵犯其他合法权益。

比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偷拍隐私是需要承担治安处罚的。

十、肖像权怎么收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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