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AP与IFRS的区别
1 1.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
2 2.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
3 3.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
4 4.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
5 5.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6 6.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
7 7.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 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
8 8.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
9 9.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 10.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US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 11.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 12.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 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 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 13.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 14.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15.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 16.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 17.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US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 18.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US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 19.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US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 20 20.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 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US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 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