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不仅是为了写眼前的景致而写景,而是在赏叹之中蕴含着讽刺,杜诗表达了其追求朴实无华的生活,反对崇信佛教,以及讽刺唐王朝衰败的原因。
这首诗表现了诗人对江南景物的赞美与神往。但有的研究者提出了“讽刺说”,认为南朝皇帝在中国历史上是以佞佛著名的,杜牧的时代佛教也是恶性发展,而杜牧又有反佛思想,因之末二句是讽刺。其实,解诗首先应该从艺术形象出发,而不应该作抽象的推论。杜牧反对佛教,并不等于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佛寺建筑也一定讨厌。他在宣州,常常去开元寺等处游玩。在池州也到过一些寺庙,还和僧人交过朋友。著名的诗句,象“九华山路云遮寺,青弋江边柳拂桥”,“秋山春雨闲吟处,倚遍江南寺寺楼”,都说明他对佛寺楼台还是欣赏流连的。当然,在欣赏的同时,偶而浮起那么一点历史感慨也是可能的。
杜牧(803年-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 杜牧在26岁中进士,先后官至弘文馆校书郎,淮南节度使幕,理人国史馆修撰,黄州、睦州刺史等职。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其诗英发俊爽,多切经世之物,在晚唐成就颇高。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其为“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
江南春朝代:唐代 作者:杜牧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803年-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杜牧是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是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唐文宗大和二年26岁中进士,授弘文馆校书郎。后赴江西观察使幕,转淮南节度使幕,又入观察使幕,理人国史馆修撰,膳部、比部、司勋员外郎,黄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职。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杜牧的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其诗英发俊爽,多切经世之物,在晚唐成就颇高。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大杜“。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
故都的秋》蕴含深沉的故都之恋、故国之爱,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对祖国的热爱,也蕴含了作者孤独、忧郁的心态,整篇文章处处渗透着郁达夫消极与积极情绪在纠结与斗争的痕迹。
故都的“秋”,其实是郁达夫的“秋”,是表现了他主观感情、审美取向、文学气质和人生态度的“秋”。本文的悲凉美感,跟传统的悲秋情结有关,跟作者的身世性格有关,跟作品的创作背景也有关。
《故都的秋》将悲秋与颂秋结合起来,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这情是故乡情、爱国情;这落寞之秋是作者当时心境的写照,是对国运衰微的喟叹
《书桌》主要讲了冯骥才老先生有一张很旧很旧的书桌,上面的把手已经换了好几次了,上面也有好几道印痕,有指甲划得;有铅笔画的……三十年后,这张桌子已经没法再用了,可是,冯骥才老先生不但没有扔掉它,反而把它像宝贝一样爱惜着它——因为上面有他童年时的回忆。
有一天,社会组织一次活动叫“砸烂旧社会”,一群年轻人闯进冯骥才老先生的家,毫不犹豫地拿起斧头把那张书桌砸成了木条。以后,冯骥才老先生只要一走到从前摆放书桌的地方,就格外想念那张陪伴他成长的书桌的故事。
《书桌》读后感
《书桌》当中有几个因素始终不变,如:时间的推移,链接的字符,情感深化层,视角的转换等等。其中,总是会有某一种印象更深、更戏剧性的亮点出现。《书桌》,贯穿全文最鲜明的脉络就是书桌上的痕迹,作者一次次描写书桌上的印记,叙述了他数十年来的人生风雨路。
读完《书桌》这篇文章后,心中很不平静,大脑的思绪也在不停地转动。仔细想想,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比比皆是,只是我们很少去理会它罢了。它给我们的哲理是:要做好一件事,必须心无旁迨,拚去各种杂念,认真坚持,才能取得成功。
俗世奇人写刷子李,泥人张表达了作者对民族前途的忧思的思想感情。
《俗世奇人》中有作家想要肯定的人物,比如刷子李、泥人张、张大力、狗不理等,他们具有时代的工匠精神,是每个行当里的能耐人,他们对手艺的讲究,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认真是值得当代人学习的。
《俗世奇人》里还有一部分是褒贬都有的,比如苏七块,妙手回春的同时,缺少点医者仁心;蓝眼,火眼金睛的同时,缺少点自信。还有一部分则是作家讽刺批判的对象,比如死鸟贺道台、酒里掺水的酒店老板、靠卖嘴皮子的杨巴等,在他们身上读者看到了良知和道德的欠缺。
在《垓下之围》中,司马迁将项羽塑造成了一个带有典型悲剧色彩的英雄形象,通过一系列的场景刻画和细节描写,不仅写出了文中项羽和虞姬的爱情、部下对项羽的忠心、项羽自己的无奈与痛苦,也表达出了自己对于项羽这个历史人物的欣赏之情。
诗的开始就突出红烛的意象,红红的,如同赤子的心。闻一多要问诗人们,你们的心可有这样的赤诚和热情,你们可有勇气吐出你的真心和这红烛相比。一个“吐”字,生动形象,将诗人的奉献精神和赤诚表现得一览无余。
诗人接着问红烛,问它的身躯从何处来,问它的灵魂从何处来。这样的身躯、这样的灵魂为何要燃烧,要在火光中毁灭自己的身躯?诗人迷茫了,如同在生活中的迷茫,找不到方向和思考不透很多问题。
矛盾!冲突!在曾有的矛盾冲突中诗人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因为,诗人坚定地说:“不误!不误”。诗人已经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准备朝着理想中的光明之路迈进,即使自己被烧成灰也在所不惜。
诗歌从第四节开始,一直歌颂红烛,写出了红烛的责任和生活中的困顿、失望。红烛要烧,烧破世人的空想,烧掉残酷的监狱,靠自己的燃烧救出一个个活着但不自由的灵魂。红烛的燃烧受到风的阻挠,它流着泪也要燃烧。
那泪,是红烛的心在着急,为不能最快实现自己的理想而着急,流泪。诗人要歌颂这红烛,歌颂这奉献的精神,歌颂这来之不易的光明。在这样的歌颂中,诗人和红烛在交流。诗人在红烛身上找到了生活方向:实干,探索,坚毅地为自己的理想努力,不计较结果。诗人说:“莫问收获,但问耕耘。”
这首诗有浓重的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色彩。诗歌在表现手法上重幻想和主观情绪的渲染,大量使用了抒情的感叹词,以优美的语言强烈地表达了心中的情感。
最后的晚餐作者的情感是对生话无望
1、你只看到了我最后无言转身,从容淡定,但你却没看到我也曾因为你的离开,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半夜醒来喊着你的名字,然后再告诉自己一切都结束了的样子。
2、不要承诺,不要誓言,只要用一杯茶的温度,品茗一生的幸福。有一种牵挂,在心底反复缠绕,纠缠成不变的风景,我是你的水,你是我的鱼。
3、时光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是你生命的暖。不求相守,只缘遇见。明媚忧伤,浅浅收藏。淡淡的思念,淡淡的忧伤,唯美了一段静谧的时光。
4、光阴一寸一寸堆,到最后却只有一片一片灰。岁月不堪,离人难安。错落的年华,究竟怎样轮转一生。搁浅七年的往事,极近又极远,选择在这一刻拾掇。
5、在你过去的生活中,你伤害过谁,也早已忘记了,但是被你伤害的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忘记你。他决不会记住你的优点,而是记住你对他的伤害。
6、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7、一滴墨水,或轻或重,或浓或淡,滴在纸上却可以变成无法承受的后果。一份真情,或短或长,或深或浅,留在心上却可以变成一生一世的泪流。
8、有人喜欢你绑着头发的样子,有人喜欢你披着头发的样子,于是你犹豫到底该绑着还是披着,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欢你的人喜欢你所有的样子。
9、空荡的蓝色,弥漫着天空的独特,我的心异常的忐忑,想你时候总是痛恨分隔,爱放纵着浓郁的相思,亲爱的,一片真心只愿你天天都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