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民政局去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第四十九条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扩展资料:撤销婚姻登记流程:
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2、受理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3、审查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1)必须有当事人提出撤销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撤销婚姻属于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申请,即使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也不应作出撤销受胁迫婚姻的决定。
(2)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其他人均无权提出撤销申请。
(3)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5)双方当事人没有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即当事人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的事项是惟一的,仅仅是对受胁迫结婚的事实进行认定,进而作出撤销决定。
上海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查询系统,在某些具有特别意义或者节假日期间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们就要注意了,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进行结婚登记预约。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上海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是湖北省提供的一个在线查询平台,用于查询婚姻登记信息。通过该系统,用户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婚姻登记情况,包括登记时间、登记地点、配偶信息等。具体查询方法和步骤可以登录湖北省婚姻登记查询系统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一、在线查询
在线查询婚姻状态用支付宝来实现,比用什么贵州省婚姻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更加方便。
1. 在支付宝查找“国家政务服务”,眼前会出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进入;
2. 进入小程序后,把左上角的定位设置到贵州省;
3. 点登录,登录完之后,在平台首页下滑会有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选“添加证照”;
4. 选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假如已经结婚,会看到“授权关联”的字样,授权后就能看到电子结婚证;要是未婚状态,会提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已经结婚,显示电子结婚证)
(未结婚,显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电子离婚证也是差不多这样查,这里不重复说了。
把流程走过几遍之后,笔者感觉这小程序有时不太稳定,可重新启动小程序、退出并再登录,多次查询进行确认。
一、网上查询
线上查询婚姻状况用支付宝来实现:
1. 在支付宝查找“国家政务服务”,点击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 在平台首页,把左上角的定位调整到结婚证领取的地方,比方说结婚证是在四川省领的,那就设成四川省;
3. 点登录,登录完,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出现“我的证照”版块,点选“添加证照”;
4. 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如果是已婚状态,会看到“授权关联”的字样,授权之后便可以看到电子结婚证;倘若未结婚,会有“您暂无可关联的卡”的提醒。
(结婚了,显示电子结婚证)
(没有结婚,显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电子离婚证也是差不多这样查,参考前面说的就可以了。
经过多次试验,笔者感觉这小程序有时不太稳定,可重新启动小程序、退出并再登录,查多几次确认结果。
通过支付宝线上查询婚姻状况只适用一些省市,不适用的省市只能通过线下查询。
二、线下查询
当事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查询。
不论是在线还是线下的方法都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如果他人领结婚证的地方是C地,那在D地就也许查询不到。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 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4.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等。按要求,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婚证是没法网上查询的,需要专门的系统才行。
1、结婚证查询网是婚姻登记内网,婚姻登记属于隐私,其内容不是随便能查的。
2、如果查本人的结婚证,拿本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