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财政收入分析
1、农税
1.1、米麦
《明会典·卷二五·会计》记载,万历六年赋税收入麦406.7万石、米2264万石,合计2670.7万石,值银1644.2万两,其中麦35.3万石、米404.8万石折银124.7万两解运。
1.2、丝绢布等
《明会典·卷二五·会计》记载,万历六年赋税收入丝绵3173741两、生丝11403斤、棉花244130斤、苎麻1860斤、绢236279匹、麻布4523匹、棉布129339匹、课钞81605锭5937贯等,合计值银44.3万两。
1.3、屯田
《明会典·卷四八·屯田》记载,万历六年屯田收入米217.1万石、麦216.5万石、草260万束、银9.3万两、钞5.7万贯,合计值银266.2万两。
1.4、马政
《明会典·卷二五·草料》、《明会典·卷一五一·马政》记载,光禄寺、御马监、太仆寺等处草料收入2480.8万束,值银83.8万两,其中1066.6万束折银35.3万两起运,草场改耕地征银14.6万两,起解军马14000匹、折色银26.4万两,以上合计值银128.4万两。
1.5、夫役
《明会典·卷二零五·柴炭》、《明会典·卷二零六·夫役》记载,两京每年办木柴2519万斤、木炭2259万斤、折色银31.2万两,合计值银42.3万两。
1.6、皇庄子粒银
《明会典·卷三零·库藏》记载,三宫子粒银4.9万两。
1.7、加耗
《明会典·卷二七·漕运》、《明会典·卷二八·京粮》记载,每年办漕粮400万石,加征脚耗米206.3万石、轻赍银44.5万两,内府光禄寺等衙门起运米加耗30.8万石、脚银9.5万两,其中加耗米已计入夏税秋粮,征银54万两送太仓支用。
1.8、税课
《明会典·卷三六·鱼课》、《明会典·卷一九零·麻课》、《明会典·卷一九一·采捕》、《明会典·卷二零零·桥道》、《明会典·卷二零八·芦课》记载,鱼课钞181万贯、钱7万文、银1.1万两,麻课折色银507两,苇课折色银9141两,野味折色银2.7万两河泊麻铁等课13.6万斤、银3万两,芦课折色银2.6万两,竹木抽分折解银1.4万两,以上合计值银12.1万两。
1.9、其他
《明会典·卷二六·起运》、《明会典·卷四二·南京》、《明会典·卷一一六·光禄寺》、《明会典·卷二一七·光禄寺》记载,北方各省解运芝麻、黄豆、绿豆、黑豆等杂项,南方解运干鱼、蜂蜜、茶叶等杂项,光禄寺解运各地牲口十万头只,上林苑监解送鹅18000只等杂项,以上合计值银32.4万两。
1.10、合计
以上合计2080.2万两,其中银337.8万两、米2073.3万石、麦587.6万石、草1414.2万束及其他杂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