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交距离
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
二、勤于洗手
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三、分餐公筷
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宣传提示。
四、革除陋习
倡导健康文明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引导群众合理膳食,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五、科学健身
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各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推动大、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学校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
六、控烟限酒
各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成果;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和教师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
七、文明出行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文明驾车,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按序通行,不乱停乱放,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八、无偿献血
倡导每个公民把无偿献血作为爱心奉献的自觉行动,党员干部带头献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成人在校生率先献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和褒奖,营造献血光荣、我要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