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族经营,导致独裁霸道周星驰星辉公司是周星驰和杨国辉于1996年创办的,星辉正是二人名字的“缩写”。注册股东为周星驰的妹妹周星霞和姐姐周文姬,但真正的大股东是周星驰,杨国辉只是小股东。此外,周母凌宝儿也是股东之一。杨国辉在六七年间一直管理着公司的行政和财政运作。2004年两人反目成仇。杨国辉宣告有意采取法律行动,追讨一直未收到的《食神》《喜剧之王》《少林足球》的股东分红。杨国辉离开后,周星驰提拔了田启文出任公司董事。在田启文离开后,高层基本以“星姐”“星妹”“星妈”等亲人为主。不难看出星辉实际上成为周星驰的家族企业。而公司大权实际上在周星驰一人手里。一个人大全在握,就难免会独裁霸道,缺乏民主气氛,不把雇员当回事,雇员有怨言离开是自然的结果。比如曾经的好搭档洪金宝,一提周星驰就发火:“不可以只当自己是人,其他的都是狗!”星爷昔日的老搭档吴孟达直言星爷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他把自己提升到一个高度了,现在没有人敢否定他,但我觉得他需要被人否定,因为每个人都有错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