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前夫孙志浩离婚之前,贾静雯曾向媒体曝出自己有长达4个月的时间没有见到女儿梧桐妹,在和孙志浩打离婚官司时,为了避免这种不能和女儿相见的情况再次发生,她和孙志浩的离婚协议书中有如下规定:“一是梧桐妹不可参与公开活动,也不可在媒体曝光,二是赴海外拍戏不可超过5天,如未遵守就会采取法律行动。”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多陪陪女儿梧桐妹,贾静雯一直遵守这两个约定,也因此失去了很多演艺机会,但贾静雯认为这样换来和女儿的相处时间很值得。【伊秀原创未经允许,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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