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赵业增并不认同,他称,侵权的责任应该在于没有授权协议的翻唱者张磊。“侵权,首先会将演唱者作为侵权责任人,如果演唱者是在履行职务,则可能会由组织者承担责任。”赵业增进一步解释道,倘若张磊在演唱会上演唱此歌,或者签订了经纪公司,被公司要求在商业演出上演唱《南山南》,责任则由组织者来承担。以后还能不能听到张磊版《南山南》呢?赵业增称,在没打任何招呼,没有任何授权协议的情况下,如果被认定侵权,就要停止演唱、赔偿原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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