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俊继2002年2月取得美国国籍后,由于其逃避兵役的嫌疑,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不得进入韩国。至此13年间,他都无法回到韩国。最近,兵务厅针对刘承俊问题表示:“因为逃避兵役而失去韩国国籍的人是无法再次恢复韩国国籍的,永远不能成为我们国家的人。因为他是外国人所以不管他做出什么评论都是毫无价值的。”法务部也通过公式说明材料表示:“从未考虑关于刘承俊入境禁止的解除或是国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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