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至义尽 阿梅去世前为母亲操碎心
尽管母女关系如此,梅艳芳也还存有孝心,去世前为了报答母爱让母亲老有所依,她做出了一份很合理很俱到的遗产分配。
梅艳芳感对母亲最大的爱护,应该是保障母亲花销维持其足够体面的晚年生活。于是为了这个目标,煞费苦心的搭建信托架构,由信托按月支付给母亲生活费(7万元),而不是在其去世后让母亲一次性得到巨额遗产。可谓:爱母之心,溢于言表。设立信托之初,梅艳芳能想到的是:每月七万港币足够梅妈锦衣玉食,同时显然已经不能再支持母亲阔绰豪赌或挥霍了,这样的安排将有利于母亲自我行为约束。其他的钱,梅艳芳则是用于捐款、外省侄女的教育经费等。
应当说,梅艳芳的遗产分配合情合理,7万元每月对于一个老人来说也已经是非常富足,但是梅妈为何闹到流落街头呢?因为她将大部分的钱用来打官司,想要追回梅艳芳的所有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