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成龙澳洲期间,经过经理人陈自强的关系,被当时的电影人罗维看中,随即返港拍摄《新精武门》,罗维为其取名“成龙”,但几部电影都不得志。1978年吴思远邀成龙拍《蛇形刁手》和《醉拳》令其走红。
毫无疑问,成龙的身价是华人里最高的,他也是亚洲范围内最富有的艺人(都不用加“之一”)。他在好莱坞的影响力使得他的片酬极高,他的《尖峰时刻》1、2、3片酬分别是800万美元、1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15%的全球票房分成及亚洲地区发行版权(我在《看电影》所见)。也就是说仅仅这个系列,成龙的收入就高达两亿美元左右(《尖峰时刻》1、2的票房都是2、3个亿美元,乘15%,再加其它,说两亿只少不多)。
想必你听说了他和李连杰最近正拍摄的〔功夫之王〕,李在接受采访时就说”自己的片酬不及大哥(成龙)的几分之一(具体我忘了)”可见,成龙的片酬之高,非他人能所及。按说,算身价不能仅算片酬。成龙有自己的“英皇电影”公司,一年出品电影近百部,还发行dvd等影视制品,成龙又拥有自己以前电影的所有版权(版权很重要),身价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