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兆伦与陈梅馨,是在九四年十一月离婚的的,向她追讨赔偿,则是九六年二月的事。“为什么要等一年多才采取行动,因为我是一个重情的人,我绝对相信,没有爱情,依然可以做朋友,我信有友谊存在,所以,我一直希望就欠债事件,双方能坐下来倾,但她一直逃避,在这段时间,给我发现她做了很多对不起我的事,我好不开心,今日你问我,我与她相交,有什么感觉,我只觉得自己是『傻仔』,我爱她(以前),尊重她,但是,她却一点也不珍惜。”
温兆伦永远难忘,在一个与陈梅馨谈及分手的晚上,他看著对方,茫茫然,只是傻傻的一句:“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对方的答案是:“我从没有要求你爱我啊!”一句话,把温兆伦的心伤透了,他说,他哭了。
对陈梅馨,温兆伦已经心死,当时曾有记者问:没有转圜余地?“没有!”温兆伦坚决表态:“不会让步,除非她做回应该做的事 -- 还债,那么,我便觉得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