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朋:从来不带包的人 生活中爱穿运动衣

2011/3/4 16:05:22 作者:yxlady 来源:伊秀娱乐网
和平饭店又长又迂回的走廊里,遇到了陈志朋,他很多年前就住过这里,“那个时候地板还是木头的,会响,有点害怕。在电影《我知女人心》陈志朋和刘德华一样,里, 都难逃女装的“噩梦”。

陈志朋

陈志朋

  和平饭店又长又迂回的走廊里,遇到了陈志朋,他很多年前就住过这里,“那个时候地板还是木头的,会响,有点害怕。现在好了。今天服务员带我们绕了3圈,都找不到房间。”

  这该有多吓人,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里的服务员。记者忍不住开始编鬼故事。“呃,他应该不是……他有喘气。哈哈。”陈志朋坐下,黑色及膝长靴十分醒目!他说平时都穿运动衣,但又特别喜欢皮质的东西。

  穿的衣服,用的东西,一色黑,“我喜欢自然的颜色,穿黑的显瘦。瘦了上镜才会好看。”

  得知记者要突击看看他的包里带了什么,有点为难:“我是从来不带包的人啊。”只好让经纪人到房间里拿了最爱带在身边的几样东西。还有嘛,他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些可以吗?”说完就把身上的配饰一件件摘下来,真正是随身物品啊!

  在电影《我知女人心》陈志朋和刘德华一样,里, 都难逃女装的“噩梦”。

  因为跨不过那层心理障碍,刘德华要求清场,巩俐抱怨:之前还向我讨经验,没想到我都没机会现场看到。陈志朋没那么好运,他的那场戏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拍的,所有演员到场,工作人员人手一部手机,准备拍下来传微博。导演不让他试戏,之前的造型也是保密的,就等着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捕捉全体“惊呼”的表情,还把这个当作沉闷拍摄过程的调剂!“导演跑到我的休息室,看我的定妆,第一套他不喜欢,才换了那一套绿色的——应该是为了让大家看得到我的胸。拍的时候是夏天,我比较壮,整件衣服就撑在那里。”陈志朋脸涨得通红——迈出这一步实在不容易,“还需要穿肉色丝袜,有一种凉凉又热热的感觉。我要求穿安全裤,因为那条裙子实在太短了!”脚上那双高跟鞋,44码,穿上紧身裙,高跟鞋,“化了那样一个妆,任何的动作、表情都会有点娘。”“我一出门,就看到同事都笑喷了,巩俐和刘德华的嘴张得很大。我的心跳得飞快。”之前小虎队的苏有朋在《风声》中也是一个“娘”的人物,陈志朋觉得两人表演方式不同,“原来(美国)的版本,这个人物是比较娘的。但我扮演的这个属于单纯。其实,男生有时候拿个水杯,手指也会翘起来——我没有刻意扮娘。”

  陈志朋认同自己的音乐出身,演戏则是当年环境要求,如今越发觉得表演好玩起来。“演员没有什么不能尝试的。我是那种角色上身的人,演一个人物,台前幕后都变成那样。最近我在昆明演一个忧郁的男人,也变得忧郁起来,常常会流泪。”“如果是聚会搞怪,坚决不会那么做(扮女装)。我宁可——游戏结束!”

  1.项链 “是不是有点印第安的感觉?”项链是在台湾买的,“我开始不太敢戴,担心有点像女生的,可这次一戴,觉得还蛮百搭的。”平时,陈志朋不喜欢佩戴饰品,这一点和电影中、舞台上的他完全是两回事儿,“前一个阶段,因为拍摄《我知女人心》,角色需要,我习惯了戴戒指、框架眼镜——这些都是我自己准备的,不是道具。我怕忘记戴,平时也戴着,渐渐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有时,我去参加时尚派对,看到有些人弄成那样(夸张)。”陈志朋不能接受:“呃……那样的,看看就好。”

  2.手表 平时陈志朋不戴手表。他边解开手表带,边把这几天的行程告诉记者:“刚从昆明赶到北京,然后又到上海,明天再回昆明。”空中飞人的日子可不怎么舒服,“上了飞机,还不能开手机,为了看时间才戴了块手表。”

  “手表我喜欢大个的、越大个越好,因为有重量。最好是金属表带。不戴皮质表带——因为皮质表带会有汗臭味道。”

  3.手机 “我拿到新东西,不太会管。”刚刚买来的手机,陈志朋交给了经纪人William,“一个多月,他先玩,我就假装不认识这个东西,也不愿意碰它。”后来实在摒不牢了,想想人总要勇于尝试新鲜事物,这是他的第一台触摸屏手机,“我就学打汉语拼音,一个月就学会了。很多人觉得我打字很快。我现在不会写简体字,但是看得懂。”

  4.电脑 陈志朋之前的电脑是Sony的,用了很多年,“我觉得挺好用的,ALL in ONE,很轻,又有光驱。”某天,看到经纪人买了一台APPLE,一直用一直用,他就开始动摇了:真有那么好用?随着身边越来越多人给陈志朋洗脑,他就在香港买了一台13寸的苹果电脑,和经纪人那款一样,快递到昆明。

  电脑刚到,Sony就“自杀”了,“心脏”全死。“这是诅咒?在到达的那一秒……”完全以死来对他的喜新厌旧进行控诉。“我想过救活它,恰好一个朋友的Sony屏幕坏了,他希望藉由它的那颗心脏唤醒我的这台电脑。”

  5.手工笔记本 在北京南锣鼓巷买的,“一次买了好几本。我每次去就喜欢找别处没有的东西,用不到我就拿来送人。”笔记本是纯手工制作,外面是皮革——陈志朋属于标准“皮革控”:“我的铅笔盒,零钱包,电池包,药包,纸巾包,放护照的,放台币的,放港币的……凡是你能想到的都是皮的。”“我喜欢摸皮的感觉,有安全感。越摸越脏,越有质感,最后发亮都很好。”

  笔记本随身携带,但却很少用来写字,“只是为了好玩,有一个重量。我会在上面乱涂乱写。”

  6.移动硬盘 “这是他的最爱!”经纪人到房间专门拿了下来。陈志朋随身携带的移动硬盘有500G,“放很多东西,音乐啊、电影啊、我的CD歌曲啊、我们的宣传照片——以备不时之需。”问他有没有听什么新歌,陈志朋想了一下,“都是老东西,里面的东西都是旧的。我也不会随时更新,喜欢的东西,我会一直存着,尽量能不删就不删。”来源:《上海壹周》 文/ 陈惊雷 摄影/ 王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