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列侬
基本资料
本名:John Winston (Ono) L
约翰·列侬1ennon
出生地:英格兰利物浦市
身高:178CM
体重:153磅
星座:天秤座
血型:O
眼睛颜色:浅褐色
头发颜色:棕色
擅长的乐器:吉他,口琴等吹奏乐器,钢琴,鼓
学历:利物浦艺术学院
组乐队年龄:16岁
出道年龄:20岁
嗜好:诗歌、画画、女孩子们、毒品(LSD)
喜爱的食物:果冻,咖喱
约翰·列侬与小野洋子喜欢的饮料:威士忌,茶
音乐上的爱好:传统摇滚(节奏与蓝调)
事业野心:变得有名有钱
家庭:父亲Freddie,母亲Julia,妻子Yoko(小野洋子),儿子Sean、Julian,前妻Cynthia
代表作:Imagine(想象),Jealous Guy(嫉妒的家伙), Love(爱), Mind Games(心理游戏), Woman(女人),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露西在缀满钻石的天上),New York City(纽约城)
All You Need Is Love,Come Together,Happiness Is A Warm Gun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Oh My Love,Revolution, Norwegian Wood,
Ticket To Ride, Tomorrow Never Knows,Nowhere Man, Real Love,God
约翰列侬(John Lennon,1940.10.9—1980.12.8),大英帝国最高骑士勋章
披头士1的拥有者(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简称 MBE),是一名摇滚音乐家,歌手,作曲家,艺术家,演员,和平主义者。他因为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的创始人之一而享誉世界。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的组合是最成功最有影响力的歌曲创作组合之一,他们共同创作出了历史上最著名的摇滚歌曲。Lennon在电视中,电影(如A Hard Day's Night一夜狂欢)中,著作(如In His Own Write自写集)中,采访中展现出了放任不羁的性格和过人的机智。他作为和平主义者、艺术家的一些事迹饱受争议。
在The Beatles时期之后,Lennon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独唱歌手,在此期间,他发行了"Give Peace a Chance"和"Imagine"等著名歌曲。经过1976到1980年的短暂隐退,Lennon带着他的全新专辑复出。但是,一月之后,他于1980年12月8日在纽约被枪杀。
Lennon有两个儿子:Julian Lennon(首任妻子Cynthia所生),Sean Ono Lennon(第二任妻子,日本先锋艺术家小野洋子所生)。
2002年,根据BBC的***调查,John Lennon被评定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100位英国人中的第8位。2004年,在滚石音乐杂志的评论“流芳百世的人物:有史以来最伟大的50名流行音乐艺术家”中,John Lennon名列第38位,而他和Paul McCartney一手创建的The Beatles则名列第一。
出生
1940年10月9日 列侬在利物浦出生
约翰·温斯顿·列侬1940年10月9日午后6:30分出生于
约翰·列侬3英国利物浦一个工人阶层家庭里,这是一个被上帝贴上标签、拥有核弹般能量的婴儿。列侬的父亲在小列侬只有三岁时就抛弃了妻子和儿子,因此,列侬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寄宿在位于沃尔顿郊区的姨母家里。
列侬的父母是 Julia 和 Alfred Lennon,在他出生之前那周,利物浦正遭受剧烈的空袭,但在列侬出生那晚轰炸却暂时停息。列侬很难见到他的父亲,因为他父亲常常出海,而且一出发就失去连络,他的母亲 Julia 觉得她不能照顾好列侬,因此送他去和他的伯母咪咪 ( Mimi ) 及叔叔乔治同住。列侬的母亲对他来说,与其说是一位母亲不如说比较像一位好朋友。
可能是由于失去了父亲的缘故,列侬在姨母家时一直是一个很不听话而且反抗性格极强的孩子。他经常逃学,也不好好做作业而是在作业本上乱写乱画。16岁时,在姨母的极力劝说下,列侬所在中学的校长同意为他写一封推荐信,这样他就可以前往利物浦的艺术学校学习。
1952年9月,列连进入 Quarry Bank 初级中学,他开始显示一些优秀的天赋,例如作家和艺术家,他在较一般儿童较早的年纪就开始阅读书籍。
组建乐队
1957年初 列侬组建摇滚乐队
1955年,列侬的叔叔乔治过世,列侬十分伤心, 对他而言叔叔乔治既像是父亲又像一位好友。
进入Quarry Bank艺术学校之后,列侬很快喜欢上了音乐,还购买了一只吉他,并于1955年初在学校里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the Quarrymen”(采石工人),唱所有的游行歌曲,它正是几年后名噪一时的披头士乐队的前身。在乐队逐步发展的十年时间里,列侬一直担任乐队的主要歌手和词作者,与他一同负责歌曲创作的还有1956年结识的保罗·麦卡特尼,当时年仅14岁。尽管他们两人仅共同创作了几支披头士乐队最著名的歌曲,但却一直保持着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承诺为乐队的发展投入全部的创作才华。至1958年,麦卡特尼的好友,16岁的乔治·哈里森(GeorgeHarlison)加入乐队,披头士乐队基本成型。
在乐队组建后期,列侬所写的歌曲大多充满神秘色彩,而麦卡特尼的歌曲则更倾向于流行乐。到了上世纪60年代中期,列侬成为乐队中第一个吸毒的人,他还鼓励其他人和他一样学习喻咖。 1960年,列侬组建了他的“披头士”。并开始在各地的俱乐部演出。第一支单曲《My bonnie》诞生。很快他们就成为了当地最受欢迎的乐队。
正式亮相
1962年6月6日 披头士正式亮相
1961年底,列侬和他的The Beatles碰到了布莱恩·爱普斯坦。1962年5月,披头士正式与伦敦EMI旗下的一家小公司Parlophone签下录音合同。自此,开始了以披头士为主角的摇滚乐“不列颠入侵”。
当披头士遇上布莱恩·爱泼斯坦,整个历史从此改观。在他的带领下,1962年6月6日,披头士来到伦敦。录制了第一首单曲《Love Me Do》,披头士被正式介绍给了世界。
当披头士们于1963年9月在不列颠诸岛上获取了“单曲第一名”、“专辑第一名”、“持久不衰的唱片畅销记录”等殊荣时。他们已是英国首屈一指的摇滚明星,一场观众就达1500万。青少年一见到他们就着尖叫、哭泣,而且变得歇斯底里。报纸上的醒目标题都在谈论披头士。全世界都听到了这样一个名词――“披头士狂热(Beatlemania)”。
这一年的8月23日,他和辛西娅结婚,并在1963年4月8日生下他们的儿子朱利安。
征服世界
1964年2月7日 披头士赴美 征服世界
到了1963年底,整个英国都已经为了披头士而疯狂,毫无疑问,这一年整个英国都是属于披头士的。而他们的成功并不止于此。他们已经准备去赢得美国并由此而征服世界。他们和1964年的春天一起跨过了大西洋,一起到美国的还有他们的《I want to hold your hand》。在美国,他们见到了鲍勃·迪伦。一切就象一场梦,而披头士是一群追梦的人。唱片10天内销售了50万张,这在今天仍然是个天文般的数字。披头士就象是天地间最为强暴的龙卷风,所过之处,一片疯狂,没有人可以阻挡,再道貌岸然的卫道士也只能目瞪口呆。
1964年2月7日,当布莱恩率领披头士一行人抵达美国纽约的肯尼迪机场时,这个世界著名的航空港产生了史无前例的骚动,未等舱门打开,崇拜者的欢呼声就压过了飞机发动机的隆隆声,披头士的到来,使整个美国为之震撼了。当年年底,披头士有30首歌曲列入该年“佳曲100首”行列,他们的三张专辑垄断专辑排行榜之首达30周之久。此后的五年中,几乎所有专辑都成为乐坛经典。
离开美国后的披头士趁热打铁横欧洲,然后是香港和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30万歌迷夹道欢迎他们的到来。这一切来得如此的容易,披头士仿佛不费吹灰之力就已征服了世界。1964年还没有过完,他们的歌迷却已经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所有的点唱机上,都有他们的声音!
1965年他们继续着自己的辉煌,这一年标志性一个事件是《Yesterday》单曲的问世。这一支单曲是如此的重要,以致很多年后人们再回忆时才发现这首歌曾经预示了那么多。不管怎么说这支歌很成功,它一如既往地被披头士的歌迷们所接受,评论家们撰写了大量的文字,人们承认,《Yesterday》奠定了披头士在音乐上自己的历史地位。
在组建披头士乐队后不久,列侬就与音乐学校的一名女同学辛西娅·鲍维尔结婚,并与她在1963年生下一子,取名朱利安。但是,两人的婚后感情却非常不稳定,尤其是在列侬公开与美籍日本女子小野洋子(YokoOno)约会之后,夫妻感情日渐冷淡。
1968年,辛西娅与列侬离婚,使得列侬终于得以与洋子共同生活在一起。与此同时,就在披头士乐队于1968年成功发行了被誉为“白金唱片”的“The Beatles”之后,列侬与洋子还发行了他们共同创作的唱片《两个处子》(Two Virgins)。由于其封面是列侬与洋子的**照,因此很多音像商店都禁止出售这张唱片,随后又组建了“塑胶洋子乐队”(Plastic Ono Band)。此后,列侬与洋子的关系渐渐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很多记者都猜测洋子“控制”着列侬的生活,因而对当时正受到公众喜爱的披头士乐队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这一年,披头士成立了自己的苹果公司(Apple)。